关于公开选择自治区科协法律顾问单位评审结果公示
发布时间: 2026-09-04
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自治区科协法律顾问单位已完成组织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拟选择北京市中闻(银川)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-2026年9月10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与自治区科协办公室联系或向宁夏科协机关纪委书面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反映情况的有关材料请于2026年9月10日之前送达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或自治区科协办公室。
1.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
联系电话:0951-5085110
联系邮箱:nxkxbgs@163.com
通讯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协(邮编:750011)
2.宁夏科协机关纪委
联系电话:0951-5085135
联系邮箱:nxkxzzb@163.com
通讯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协(邮编:750011)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2026年9月4日
